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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本报A13版报道了《劳务派遣临时工辞工扣30%工资?》一事,临时工张为方获准辞工,并拿到全部工资顺利离厂回家。塘厦镇人力资源分局监察办已查明事实,东莞市万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下称“万达劳务公司”)与此事无关,系领班李某离职后冒用该公司名义招募临时工引发的纠纷。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塘厦石鼓村东莞晶旺光电有限公司(下称“晶旺光电”),与塘厦镇人力资源分局监察办、东莞市万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领班李某等人核实相关情况。
领班李某表示,他是广东梅州人,今年6月底从万达劳务公司离职。之后,他曾先后介绍6名临时工到“晶旺光电”做普工。当时是由“晶旺光电”一名姓黄的经理接收工人入厂务工。每个工人按8.5元/小时结算,李某按7.5元/小时支付工钱给工人,从中赚取工人每人1元/小时作为管理费。
万达劳务公司股东余猛向劳动部门出示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对此事作了说明。余猛说,目前,万达劳务公司已不再从事临时工派遣业务,此事系领班李某离职后冒用该公司名义非法从事劳务中介工作,他们并不知情。当得知此事后,该公司督促李某及时结算张为方工资,还告诫李某不得冒用万达劳务公司的名义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否则将被追究责任。
塘厦镇人力资源分局监察办工作人员提醒,劳务派遣公司在派遣员工时要依法依规,遵守劳动合同条款。劳务派遣公司离职员工不得冒用公司名义招募工人务工,否则将构成侵权,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记者 吕晓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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