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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出现纠纷维权难。在昨日举行的第四届中部人力资本论坛上,人社部劳动关系司副司长赵国君透露,刚实施四年的《劳动合同法》将首次予以修订,重点解决劳务派遣中出现的问题。修订草案通过后,新法或于明年7月1日起实施。
乱 象
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
“别看那些银行职员外表光鲜,其实,很多人不是正式工,连合同工都算不上。”日前,记者在武昌一家人才市场上遇到了正在找工作的马先生。原来,他曾作为劳务派遣工,进入武汉一家银行的柜台窗口工作。在刚刚过去的国庆长假中,马先生拿到了200元的过节费。然而,事后他与同事聊天时,无意中得知,同事拿的竟是1000元过节费。
差距为何如此之大?问来问去,马先生才发现,这源于自己是劳务派遣工身份。于是他一气之下就辞职了,自己找工作。
据了解,有全国人大代表曾做过调查,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收入差距少则30%,多则达四五倍。正式工有年终奖、住房补贴等福利津贴,而劳务派遣工往往没有。
某国企人事总监王先生曾向记者透露,劳务派遣工一般都是干最基层的活儿,工作量大,为企业发展做出最直接的贡献,但在待遇方面,却沦为“二等”员工。
工资被拖欠遭遇维权难
刘小姐等6人日前向本报集体投诉称,他们曾被某派遣公司派往东西湖区一家大型制造类企业车间一线做操作工。因劳动强度过大,干了将近一个月后6人提出辞职。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辞职后两个多月,那近一个月的工资一直没拿到手。向派遣公司讨要,公司称被派遣企业尚未支付。再找被派遣企业询问,被派遣企业人事部门负责人称,他们擅自离职,按旷工处理,不仅拿不到工资,还应倒找企业钱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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