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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社保转入无锡的条件!

您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2)户籍在无锡市区,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规定确定我市为待遇享受地的人员。 在我市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并正常缴费后,凭以下材料(1)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养老转移用)、《参保凭证》(医疗转移用),(2)本人居民身份证,(3)本人户口簿,(4)如委托单位办理请携带单位公章。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向我社保中心社保关系转移部(无锡市广瑞路2号)提出转入申请,符合条件的受理并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同时友情提醒,为避免无意义转移和往返奔波,您只需将异地的社保关系一次性并归到最终退休养老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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