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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派遣协议的签订

企业购买劳务派遣服务,必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依法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作为用工单位,如何与派遣公司签订这个协议?签订时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起来探讨学习一下吧,请问: 1、你们公司有没有劳务派遣工? A、有 B、没有 2、如果有,你们是如何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结合企业实际,请具体分享你们签订该协议的要点与注意事项。如果没有,假设要用劳务派遣,你会怎么来签这个协议?

1、你们公司有没有劳务派遣工?

2、如果有,你们是如何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结合企业实际,请具体分享你们签订该协议的要点与注意事项。

我们公司使用了5年的劳务派遣,在双方合作的过程中实现了使用劳务派遣的目的,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大家分享一下一些经验与教训。
1、随着新劳动合同发的修订,对劳务派遣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用工单位要关注以下几点:
1)关注劳务派遣用工范围:临时性、辅助性和可替代性。这三个性质在概念上一定要区分,不是由企业简单定义,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2)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上有量的限定,目前征求意见稿上规定不能超过用工单位总人数的10%,估计这个数字征求意见后会有所变化,很多事业单位和央企、国企劳务派遣用工数量高达60%,估计这个数字会调整到30%左右。
3)劳务派遣的资质问题,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我们在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时不仅要看其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还要其提供行政许可证,并且看其注册资本是否在200万以上。
4)同工同酬问题,节约工资成本和社保成本是很多公司实用派遣的主要目的,新劳动合同法明确同工同酬的原则,虽然在后来人社部的解释中,同工同酬不包含社保和福利,这只是自说自话的愚弄民企的说法。用工单位提供相同工资待遇和社保、福利,有助于员工的稳定性,激发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议用工单位不要以节省用工成本为派遣的目的。
2、在选择派遣公司合作之前要明确公司使用派遣的目的,根据目的来考核劳务派遣单位的整体实力,其业务范围、工作流程、抗风险能力、在地区内的口碑、财务状况、与劳动部门的关系等。现在市场上做劳务派遣的单位鱼龙混杂,不排除一些黑中介摇身一变的公司,找到合适的派遣单位一定要慎重考察,不要盲目上马。
3、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用工单位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有拖欠工资的记录,这是劳务派遣的大忌,一定要在协议中明确派遣单位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责任,防止派遣企业拖欠工资行为造成的连带风险。我们在协议中除了约定因拖欠工资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另行规定由派遣单位先垫付工资,发放无误后再支付劳务派遣相关费用。
2)应当明确社保的缴纳、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工伤事故等需承担的责任。我们是玻璃行业,工伤事故多发,我们比较关注派遣单位对工伤事故的处理能力及理赔能力,并在协议中明确处理的义务和责任及违约责任。
3)要明确派遣工退回的情形以及派遣单位需承担的义务及责任,这个时候最容易产生劳动纠纷,处理不慎很容易产生集体事件,派遣单位处理劳动纠纷和突发事件的能力这时会起到关键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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