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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工程公司的行政人事专员,公司有30多人。最近,有一名员工因为个人原因,不再胜任岗位了,我们经过考虑之后,对他进行了劝退处理。
在当事员工这里倒是没出什么篓子,很快就把手续办完了。但后面我在和一些员工闲聊时,感觉到他们因为这事而心有余悸,很没有安全感。
我不想因为此事而影响大家的工作状态,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消除这次事件的不良影响呢?
首先,我们先来分析一下一个不胜任员工的离职,如此正常的事情,为何会让其他员工们心有余悸,很没有安全感?
1、不认同该员工不胜任的事实。也许在一些员工眼里,他们不认为劝退的员工不胜任,也许标准不明,导致看法不一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也许没什么大贡献,但也没有犯什么大错误啊?”……
2、不认同公司的处理方式。觉得不胜任,连改正、培训的机会也不给,为了不用补偿就劝退……
3、唇亡齿寒。有这种心态的人,都认为自己与被劝退的同事水平差不多,担心下一个就是自己。或者对没人情味的处理方式寒了心……
4、其他产生误会的因素,如误以为要大幅度裁员,业务调整等充满未知而担心的因素。
接着,我们就在不同的时间段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做到前后兼顾:
1、处理前必须有理有据
有理有据的“据”,一是要有“依据”,方能 “赏有常法,罚有准绳”;二是要讲“证据”,达到“赏不可虚施,罚不可妄加”。
处理的依据,必须事先约定并且公之于众,处理的证据必须公平公正,让员工知道什么样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什么样的行为是禁止的,做到“望赏而行、知罚而止”。
2、处理时必须“公开、公平、公正”
除了规章制度要“公开、公平、公正”外,处理事情的时候也要兼顾三公原则,消除员工“怕吃亏”、“患不均”的顾虑,满足其“盼公平”、“求公正”的意愿。
公正:是以事实、数据说话,保证每位员工每件事都得到公正对待;
公平:客观的对待每位员工每件事情,不掺杂个人感情、徇私舞弊,避免“同功殊赏,同罪殊罚”;
公开:是对现有规章制度、处理经过、结果都公之于众,公开透明。
3、处理时必须有情有义
处理事情时,除了“晓之以理”、“胁之以威”之外,还应做到“动之以情”、“诱之以利”。
处理时,有没有做到良好的沟通,人性关怀,甚至“仁至义尽”?让离职者抱着感激的心态而非埋怨的心理离开。甚至为之召开一场小小的欢送会,收买人心——除了离职者,更重要的是在职员工的心。让在职者心里明白一个道理:对离职的员工尚且如此有情有义,这些在职的就更不会在话下了。
4、处理后宣传教育舆论引导
企业宣传教育工作要到位、及时,做好舆论引导,杜绝不好的小道消息满天飞。
通过宣传教育,帮员工树立符合公司利益或正确的观念,如提倡“一切以业绩说话”,屏弃“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犯大错就不算失职”等错误观念。
通过宣传教育,塑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让员工清晰明白:对于不胜任员工,公司坚决淘汰;对于在职员工,充满人性关怀。
5、处理后的检讨改善
每件事情处理完毕后,都要对结果进行总结,按照以上的处理方法进行检讨:处理前是否有理有据,处理时有否有情有义,处理后是否皆大欢喜……对成功的经验加以肯定,并予以标准化;对于失败的教训要补救改进,以免重现。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类似于PDCA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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